小明奇遇记 » 日志 » 蔷薇,蔷薇
蔷薇,蔷薇
D小命 发表于 2008-03-29 21:55:24
迄今为止我读过两个关于蔷薇的故事。而我还不知道蔷薇是一种怎样的植物,又或者有怎样美丽的花语。我只知道蔷薇时有刺的,像玫瑰。
第一个故事是夜莺与蔷薇,王尔德童话。这个故事里最悲哀的是夜莺,夜莺用自己的心血哀歌得到一朵红蔷薇,为了一个学生的爱情,而到最后理想主义者夜莺的心血得来的红蔷薇还是敌不过珠宝。更悲哀的是,对学生来说,这朵花只是实现他的目的的工具——最无私的牺牲却给了最自私的人。
“要是你想要一朵红蔷薇,”树说,“你一定要在月光底下用音乐造成它,并且用你的心血染红它。你一定要拿你的胸脯抵住我一根刺来给我唱歌。你一定要给我唱一个整夜,那根刺一定要刺穿你的心。你的鲜血也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里来变成我的血。”
红蔷薇造就了,可是 “看啊,看啊!”树叫起来,“现在蔷薇完成了。”可是夜莺并不回答,因为她已经死在长得高高的青草丛中了,心上还带着那根蔷薇刺。
夜莺只是为了学生是一个忠诚的情人,就献出了生命。生命如此宝贵,红蔷薇比生命宝贵。学生只当得到红蔷薇是他的运气,与夜莺无关。当然夜莺不在意,她已经死去了,她的生命已经化作那支红蔷薇,“这朵奇异的蔷薇变成了深红色,就像东方天空的朝霞。花瓣的外圈是深红的,花心红得像一块红玉。”
可是教授的女儿并没有履行她当初的诺言:“她说过只要我送给她一朵红蔷薇,她就同我跳舞,”年轻的学生大声说:“可是我的花园里,连一朵红蔷薇也没有。”
她对红蔷薇只是浪漫的想象,像许许多多女人一样,嘴里说的好听,现实中却毫不犹豫选择了物质,现实如此,我理解这些女人。“我怕它跟我的衣服配不上,”她答道,“而且御前大臣的侄儿送了我一些上等珠宝,谁都知道珠宝比花更值钱。”
于是学生丢弃了红蔷薇。
“爱情是多无聊的东西,”学生一边走,一边说,“它的用处比不上逻辑的一半。因为它什么都不能证明,它总是告诉人一些不会有的事,并且总是教人相信一些并不是实有的事。总之,它是完全不实际的,并且在我们这个时代,什么都得讲实际,我还是回到哲学上去,还是去研究形而上学罢。”学生毕竟也被爱情伤透了心,看破红尘了。
红蔷薇代表爱情。有人为其付出了生命,有人将其当作游戏。可是要知道,所有的爱情都曾经拥有一个夜莺,它用最美的歌和最红的血祭奠爱情,让爱情变得神圣而无用。如果你曾经拥有过红蔷薇,请你千万要珍惜,请你将其高举,将红蔷薇的红融进你甜蜜的血里。即使,即使只是一个人的爱情。
让我这个从来没有经历过爱情的人来谈爱情是可笑的。可是我没办法避而不谈,就是第二个关于蔷薇的故事也与爱情有关。事实上,与幸福有关。
这是一个温暖的故事。前苏联作家巴乌斯托夫斯基的《金蔷薇》里面的第一篇故事。
退役士兵沙梅给团长八岁的女儿苏珊娜讲金蔷薇的故事:海边住着一个贫困的老太婆家里有一朵金蔷薇,人们奇怪她为什么不卖掉金蔷薇摆脱贫困,沙梅的母亲肯定说卖掉金蔷薇是有罪的,只因这朵金蔷薇是老太婆年轻时她的情人祝她“幸福”送给她的。
“这样的金蔷薇在世界上不多”沙梅的母亲说。“可是谁家要有它,就一定有福。不只是这家人,就是谁碰一碰这朵蔷薇都有福。” 后来老太婆的儿子从巴黎回来,他们真的获得了幸福。
沙梅在讲这个故事的时候,绝对想不到后来他自己将要送出一朵金蔷薇。他们分开了,再相遇的时候,沙梅已经是年老的清洁工人,苏珊娜长成了一个美丽的姑娘。苏珊娜爱上了年轻的演员,但她还记得金蔷薇,她向往那种幸福。
“假如有人送给我一朵金蔷薇就好了!”苏珊娜叹息说,“那一定会幸福的。我记得你在船上讲的故事”
沙梅开始收集首饰作坊的垃圾,因为那些垃圾尘土里有一些金屑。沙梅决定把首饰作坊的尘土里的金子筛出来,然后把这些金子铸成一块小金锭,用这块金锭,为了使苏珊娜幸福,打成一朵小小的金蔷薇。
不知经过了多少日月,沙梅日渐憔悴丑陋,他开始惧怕见到苏珊娜的日子。“他想把那久已赶到心灵深处去了的全部温柔,只献给她,可是谁需要一个形容憔悴的怪物的温柔呢!”
可是他连见到苏珊娜的机会都没有,当今蔷薇做成的时候,人家说苏珊娜一年前已经到美国去了,永不再回来了。
然后,沙梅静静地死了。
这是一个悲哀的故事,一个温暖的故事。巴乌斯托夫斯基把收集金粉比作收集素材,把金蔷薇比作作品——中篇小说长篇小说或长诗。他说,“但是,恰如这个老清洁工的金蔷薇是为了预祝苏珊娜幸福而做的一样,我们的作品是为了预祝大地的美丽,为幸福、欢乐、自由而战斗的号召,人类心胸的开阔以及理智的力量战胜黑暗,如同永世不没的太阳一般光辉灿烂。”
可是我依旧愿意把金蔷薇比做爱情。和红蔷薇一样的爱情。
沙梅对苏珊娜的爱情,希望她幸福的心情,我把它当做爱情。他无私的付出,不修边幅直至成为羞于见人的怪物,可是当他的温柔化作金蔷薇时,苏珊娜已经离开了。他静静地死去,终其一生他拥有过最珍贵的东西就是一朵金蔷薇,未送出的金蔷薇。我相信,他因为这朵金蔷薇能上天堂!
后记:《夜莺与蔷薇》也译作《夜莺与玫瑰》,同样,新译的《金蔷薇》也译作《金玫瑰》。百度了一下,有人说玫瑰和蔷薇是同属蔷薇科蔷薇属的姊妹花,因此,它们的形态十分相似,很容易使人混淆。 就英文而言,蔷薇-rosebush 玫瑰-rose,至于现在新译的为什么都把蔷薇译作玫瑰,我想大概是如今玫瑰比较流行,在人们中影响较大之故吧。
《金蔷薇》里还有个关于安徒生的故事,里面安徒生说,“只有在想象中,爱情才能永世不灭,才能永远环绕着灿烂的诗的光轮。看来,我虚构爱情的本领要比现实中去经受爱情的本领大得多。”其实,无论金蔷薇还是红蔷薇,都是幻想中的爱情,你在现实中经受的爱情不是这样子的。现实比虚构更不堪。
第一个故事是夜莺与蔷薇,王尔德童话。这个故事里最悲哀的是夜莺,夜莺用自己的心血哀歌得到一朵红蔷薇,为了一个学生的爱情,而到最后理想主义者夜莺的心血得来的红蔷薇还是敌不过珠宝。更悲哀的是,对学生来说,这朵花只是实现他的目的的工具——最无私的牺牲却给了最自私的人。
“要是你想要一朵红蔷薇,”树说,“你一定要在月光底下用音乐造成它,并且用你的心血染红它。你一定要拿你的胸脯抵住我一根刺来给我唱歌。你一定要给我唱一个整夜,那根刺一定要刺穿你的心。你的鲜血也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里来变成我的血。”
红蔷薇造就了,可是 “看啊,看啊!”树叫起来,“现在蔷薇完成了。”可是夜莺并不回答,因为她已经死在长得高高的青草丛中了,心上还带着那根蔷薇刺。
夜莺只是为了学生是一个忠诚的情人,就献出了生命。生命如此宝贵,红蔷薇比生命宝贵。学生只当得到红蔷薇是他的运气,与夜莺无关。当然夜莺不在意,她已经死去了,她的生命已经化作那支红蔷薇,“这朵奇异的蔷薇变成了深红色,就像东方天空的朝霞。花瓣的外圈是深红的,花心红得像一块红玉。”
可是教授的女儿并没有履行她当初的诺言:“她说过只要我送给她一朵红蔷薇,她就同我跳舞,”年轻的学生大声说:“可是我的花园里,连一朵红蔷薇也没有。”
她对红蔷薇只是浪漫的想象,像许许多多女人一样,嘴里说的好听,现实中却毫不犹豫选择了物质,现实如此,我理解这些女人。“我怕它跟我的衣服配不上,”她答道,“而且御前大臣的侄儿送了我一些上等珠宝,谁都知道珠宝比花更值钱。”
于是学生丢弃了红蔷薇。
“爱情是多无聊的东西,”学生一边走,一边说,“它的用处比不上逻辑的一半。因为它什么都不能证明,它总是告诉人一些不会有的事,并且总是教人相信一些并不是实有的事。总之,它是完全不实际的,并且在我们这个时代,什么都得讲实际,我还是回到哲学上去,还是去研究形而上学罢。”学生毕竟也被爱情伤透了心,看破红尘了。
红蔷薇代表爱情。有人为其付出了生命,有人将其当作游戏。可是要知道,所有的爱情都曾经拥有一个夜莺,它用最美的歌和最红的血祭奠爱情,让爱情变得神圣而无用。如果你曾经拥有过红蔷薇,请你千万要珍惜,请你将其高举,将红蔷薇的红融进你甜蜜的血里。即使,即使只是一个人的爱情。
让我这个从来没有经历过爱情的人来谈爱情是可笑的。可是我没办法避而不谈,就是第二个关于蔷薇的故事也与爱情有关。事实上,与幸福有关。
这是一个温暖的故事。前苏联作家巴乌斯托夫斯基的《金蔷薇》里面的第一篇故事。
退役士兵沙梅给团长八岁的女儿苏珊娜讲金蔷薇的故事:海边住着一个贫困的老太婆家里有一朵金蔷薇,人们奇怪她为什么不卖掉金蔷薇摆脱贫困,沙梅的母亲肯定说卖掉金蔷薇是有罪的,只因这朵金蔷薇是老太婆年轻时她的情人祝她“幸福”送给她的。
“这样的金蔷薇在世界上不多”沙梅的母亲说。“可是谁家要有它,就一定有福。不只是这家人,就是谁碰一碰这朵蔷薇都有福。” 后来老太婆的儿子从巴黎回来,他们真的获得了幸福。
沙梅在讲这个故事的时候,绝对想不到后来他自己将要送出一朵金蔷薇。他们分开了,再相遇的时候,沙梅已经是年老的清洁工人,苏珊娜长成了一个美丽的姑娘。苏珊娜爱上了年轻的演员,但她还记得金蔷薇,她向往那种幸福。
“假如有人送给我一朵金蔷薇就好了!”苏珊娜叹息说,“那一定会幸福的。我记得你在船上讲的故事”
沙梅开始收集首饰作坊的垃圾,因为那些垃圾尘土里有一些金屑。沙梅决定把首饰作坊的尘土里的金子筛出来,然后把这些金子铸成一块小金锭,用这块金锭,为了使苏珊娜幸福,打成一朵小小的金蔷薇。
不知经过了多少日月,沙梅日渐憔悴丑陋,他开始惧怕见到苏珊娜的日子。“他想把那久已赶到心灵深处去了的全部温柔,只献给她,可是谁需要一个形容憔悴的怪物的温柔呢!”
可是他连见到苏珊娜的机会都没有,当今蔷薇做成的时候,人家说苏珊娜一年前已经到美国去了,永不再回来了。
然后,沙梅静静地死了。
这是一个悲哀的故事,一个温暖的故事。巴乌斯托夫斯基把收集金粉比作收集素材,把金蔷薇比作作品——中篇小说长篇小说或长诗。他说,“但是,恰如这个老清洁工的金蔷薇是为了预祝苏珊娜幸福而做的一样,我们的作品是为了预祝大地的美丽,为幸福、欢乐、自由而战斗的号召,人类心胸的开阔以及理智的力量战胜黑暗,如同永世不没的太阳一般光辉灿烂。”
可是我依旧愿意把金蔷薇比做爱情。和红蔷薇一样的爱情。
沙梅对苏珊娜的爱情,希望她幸福的心情,我把它当做爱情。他无私的付出,不修边幅直至成为羞于见人的怪物,可是当他的温柔化作金蔷薇时,苏珊娜已经离开了。他静静地死去,终其一生他拥有过最珍贵的东西就是一朵金蔷薇,未送出的金蔷薇。我相信,他因为这朵金蔷薇能上天堂!
后记:《夜莺与蔷薇》也译作《夜莺与玫瑰》,同样,新译的《金蔷薇》也译作《金玫瑰》。百度了一下,有人说玫瑰和蔷薇是同属蔷薇科蔷薇属的姊妹花,因此,它们的形态十分相似,很容易使人混淆。 就英文而言,蔷薇-rosebush 玫瑰-rose,至于现在新译的为什么都把蔷薇译作玫瑰,我想大概是如今玫瑰比较流行,在人们中影响较大之故吧。
《金蔷薇》里还有个关于安徒生的故事,里面安徒生说,“只有在想象中,爱情才能永世不灭,才能永远环绕着灿烂的诗的光轮。看来,我虚构爱情的本领要比现实中去经受爱情的本领大得多。”其实,无论金蔷薇还是红蔷薇,都是幻想中的爱情,你在现实中经受的爱情不是这样子的。现实比虚构更不堪。
相关日志:
收藏:
QQ书签
del.icio.us
订阅:
Google
抓虾
